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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文字狱(1/3)

作者:笑谈正说
,1723年——1735年雍正大兴文字狱,杀年羹尧。平青海、定西藏、改土归流,加强国家统一。

雍正在查补亏空的同时给官员发“养廉银”,希图高薪养廉。

清朝官员的工资标准模仿明朝,定的非常低。一品官年薪180两白银。九品官31.5两。以曹雪芹的爷爷曹寅为例,曹寅官居五品,相当于现在市长级别,一年只有80两银子的俸禄外加80斛粮食。一两银子按200元计算,曹寅的年薪只有16000元。一斛粮食大约200斤,按每斤2元计算,80斛粮食折合人民币32000元。也就是说曹府一年总收入是48000元。这么点钱就是普通人家都过得紧紧巴巴,何况曹府那么一大家子人?所以官员都想方设法捞钱,白钱、黑钱、灰钱都挣。

清朝也有清官。康熙年间就有一个大清官叫于成龙,吃糠咽菜,长年不知道肉味。可不是所有人思想境界都这么高,肯于安贫乐道。清朝官吏贪污是很普遍的事。

“火耗银“是当时最普遍,甚至是公开的贪污途径。

“火耗”的本意是一种损耗补偿。百姓交税用的是碎银子。碎银子汇集到官府需要化成银条银锭。银子在加工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损耗。为了弥补这种损耗,官府在收税时通常多收一点,称之为“火耗”。

现在也有“火耗”一说。比方拿旧金饰去金店换新式样的金饰,金店会在加收手工费的同时,扣除大约2%的金子重量。这被扣除的2%就是火耗。因为金子化掉再加工成型会有微量的损失。

清朝官方对火耗没有明文规定,完全由各地自行征收。有收50%的。有收80%的。有更狠的收两倍、三倍的。多收的火耗也不上交国库,留做地方支配。于是火耗就成了官员们的唐僧肉。当然,老百姓可就遭殃了,加重了负担。

针对这种情况,雍正规定:“每两加耗五分”。也就是说每两银子加5%的“火耗”。不能随意更改。并且“火耗归公”上缴国库。你工资低我可以给你涨工资,但你不能巧立名目搜刮百姓。

雍正给的“养廉银”相当于官员年收入的十倍以上。比方五品官的养廉银是2400两,相当于48万。

这钱就从收上来的“火耗”里出。雍正把“火耗”收上来,拿出一部分作为“养廉银”发下去。

5%的“火耗”的一部分就能让官员涨十倍的工资。想象一下,“火耗”百分几十、几百时,官员能得多少?

这也就容易理解,曹寅只不过五品官,却能过着妻妾成群、奴仆无数的生活。曹府横跨一条街,装修豪华有“白玉为堂金作马”之说。后花园大观园是公家出钱修的,一寸风景一寸金,有山有水有树林,亭台楼榭星罗布,湖边还有别墅群。那日子过的,真的是: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吃喝基本靠请,住房基本靠送。

这样的生活即便工资涨十倍也做不到。所以官员该贪还是贪。

雍正查亏空时,有人告发山西巡抚勒索属下州县孝敬银子450万两。雍正将其家产充公,仍差20万两,勒令家人赔偿。

一个地方官贪污的公款比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都多。

这其实不算啥。乾隆的宠臣和珅被抄出11亿两白银的家产,相当于清朝十几年的财政收入。

清朝贪污成风,吏治败坏得无以言表。

雍正整顿吏治的工作从整治贪污腐败开始。他除了砍头抄家、高薪养廉,连发11道谕旨告诫百官要廉洁奉公。同时他要求各地方“举孝廉方正”,让廉洁的人为官,倡导廉洁之风。

他的努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雍正时期的吏治是清朝最好的。贪官少了,国库充裕,百姓负担也减轻了。雍正通过廉政风暴使他的国库存银从几百万两上升到六千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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