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没有看出多少学识的成分,而是真切的感受到这个作家将自己奉为神明的处世态度,并且多少觉得,他这样想是应该的,凭的不是他的才气而是他冷眼旁观世人这角度选择得实在巧妙令人钦佩。题外话且说到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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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从来都是在人世间漫游,走走看看,有时稍作停留。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也是如此。上帝看见自己一手创造的人间渐渐繁荣,花香鸟语,他满心愉悦。作家可没这么容易。然而人是聪明的动物,擅长于解决各种困难的问题。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也是传统之一,就是将意念中的人物场景看作是一个舞台。
“镜头感,镜头感很重要!”曾经有人这样劝导我看待文字,作为我文字感的启蒙者,他无疑是出色的,他的很多话我至今还记得清楚,他的很多思想至今还在被我引用也许永远,那些话在我身上烙下烙痕,我再用那些话在别人身上烙下烙痕,周而复始,无以穷尽。
“镜头感,尽头感,二者几乎是相通的。”前者,指的每一幕场景就好象一个镜头拉开或缩短,聚焦在一个人身上甚至一双手:
《情人》中小女孩坐在老式汽车中看男子的手,孱弱的,象鸟的断翼;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女人在赌场中看赌徒痉挛的手,她从不能想象一只手可以体现这样丰富而剧烈的内心,她被这双手吸引,然后注意到它的主人,一张太年轻而圣洁的脸孔;
《刀锋》中伊莎贝拉在车里坐在男主人公的身后手搁在扶手上,“我”在旁边看见她泄露了过分**的手;
或者聚焦在眼睛:
《当代英雄》中毕巧林出场,“在他笑的时候,他的眼睛不笑!”;
也可以大面积的聚焦,一个晚会中的不同男女,一个动荡的时代折射圣洁或肮脏的灵魂;也可以没有任何背景、没有任何音乐只有象流动的水一样来去的人物;甚至可以没有任何人物除了一个孤零零的“我”,哦,他并不孤单,他逡巡世界好象逡巡着猎物的猎人,他的视线代替了作者的,他看见作者想要让他看见的事物、人物、场景,他是一个木偶,拥有作者给予他的灵魂,当心!一个不好他的灵魂会变得虚假,比没有灵魂还糟。
“镜头感”赋予文字可以站在纸面上的力量。很多作品让读者很容易感到它可以拍成电影。甚至我亦真亦幻的对过去的记忆中常发生这样的事:我有一天突然在脑子里浮现一幕镜头,我觉得那是我亲眼看见过的,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或者看过的什么电影,然而经过一再的思索我发现那其实是我看过的一部小说中片段,在看的时候我的大脑不经思考就将它定格成电影胶片形式储存,就好象我的大脑成了编剧兼制片。
至于“尽头感”,大概可以说成是“过早看见事物趋于颓败的本质”,或者“过早将视线投向事物的尽头”。对“尽头感”的描述是在一个狭小空间里进行的:你有没有在年纪幼小的时候乘过电梯?你有没有在其中感到恐惧,很单纯的对电梯中狭小的容身之地的恐惧。由此你也许会一生惧怕被独自关闭在狭小空间里。你追究自己恐惧的源头,你认为那是因为你害怕一眼看到所有,没留下任何神秘的余隙,没有任何可能,一切都确凿无误,一切都大局已定,因而令你害怕。
在写作的时候恰是需要事先看见全部:结局象房间的门伸手可触及,哪怕写到后来渐渐的走了样,然而在事先它必定需要有一个结局,有一个最终去向的地方。你大步走过去,发觉结局变了样,那是后来的事。你必须在还没开始时业已看清楚尽头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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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气势恢弘人物一定要有的并且一定要多。好在追求表达主观意念的人一般不在乎什么气势。甚至他们不要情节。然而情节还是要有的吧就好象衣服一定要有针脚,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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