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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试用二珍 狩猎规则(3/3)

作者:巡山校尉
唯有“五毒”怨灵存在,再也见不着一个“五畜”层次的低等怨灵。同样以一月为限,若是不能捕猎三千只“五毒”怨灵,无法捕猎第三等的猎物

第三层、第四层的规矩大同小异,一月之期不变;只是捕猎怨灵的限额,变成了一千只和三百只。

每杀死一只怨灵,所收纳“武功”便会收纳于自家牌符之中。

此处所谓“武功”,非是武术之意,而是如文功、善功一般的计量功勋之法。以武力杀伐见功,故名之曰“武功”。

若是一月之期已到,有人未能晋入下一层,那么既不会当场判负,也不会驱逐出境。你依旧可以留在界中,捕猎低等怨灵。但是如此一来,距离前十甚至夺魁,那就彻底断绝希望了。

因为低等层次的怨灵,虽然数目庞大,但是所包含的武功值却极为稀少。

“五畜”之属,数量数倍于“五毒”;而“五毒”之属,数量又数倍于“五兽”。甚至最后一层五火夔牛等五凶,每一种仅有五只而已,总数不过二十五只。

但是若论武功总数,怨灵界中所有的“五畜”一类相加,只不过占了本次释放的全部武功的百分之五;“五毒”之总和,占了百分之十;“五兽”全体,占百分之十五;“五灵”相加,占百分之二十。

而最后那二十五头凶兽;却占据了足足一半的“武功”!等若斩杀了每一头凶兽,就吸收了怨灵界释放出的百分之二的武功,更相当于将全部“五畜”怨灵消灭了百分之四十。

所以,若想尽可能取得更高的排名,那就唯有尽快突破至下一层。

若是哪一位天才俊杰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冲到第五层,将其中所藏凶兽尽数斩杀。那么就算剩余功勋归于一人,也不足以与之争锋了。

乍一看这个规则对于执“止符”者有利;但其实也不尽然。因为执“争符”者,击败同道后,除了获得“武功”外,对方所击败的怨灵之数同样归入本人。这却能够大大加快执“争符”者的破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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