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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三连问和撒泼(1/3)

作者:乱世一书生
看了一下时间,快到中午了,估计下边也忙活起来了,朱权就把电脑休眠,然后下楼去帮忙了。

虽然说老王不让他再管饭馆的事情,杂事都有小天来做,但是朱权可没这么想。

按照这里的说法,写作赚的钱,只是第一桶金,也就是起步资金而已,他能写一辈子么?不能、

况且他可是出身拱卫司的啊,一身本领就这么埋没在电脑前了?他不愿意。

还有就是,他是真的对这个厨艺越来越有兴趣了。

当初他们也有野外集训,动不动就是把人丢到荒山野岭,个把月没人管,让你自生自灭的那种。

那时候他也学会了怎么做吃的,但是那个吃的和这里吃的,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东西。

不说食材了,就那些调料的丰富程度就完全碾压。

而且坐的久了,总感觉身体不得劲,出来转转,颠颠锅,上上菜,也挺好的。

“诶?小朱,你怎么下来了,赶紧上去写书去。”老王看到他进了厨房,就想赶他走。

可不是,人家一天打字赚的钱,比他一个月赚的都多。

“王叔,打字很累的,我来放松下,这个是什么,红烧鱼么?我来吧。”不由分说就抢了老王的掌勺权,反而把老王赶出了厨房。

“嘿,还是第一次见你这种人,有钱不捡非要吃土,随你吧。“知道自己劝不了他,老王也就是过两句嘴瘾,然后就出去招呼客人了。

在朱权看来,写只是给一些无聊的人看的,但是做饭做菜,却是给那些要填饱肚子的人吃的。

两者权重,在朱权的眼里,根本不是一个量级,民以食为天,饭都吃不饱,哪怕你给他再好看的,人家也不会搭理你,甚至还会踹你,因为他感觉你是在嘲讽:兄得(dei),来本书充当精神食粮吧。

而现在他朱权不再为吃喝发愁,那么写就单纯成了爱好,等这个版权卖出去,基本就能解决他目前所有的金钱需求了,所以,为何不多放点精力在厨艺上呢。

而且他一直记得,当初老王说过的一句话:厨艺好了,对象好找!

他现在才知道,对象就是婆娘的意思,他也从网上知道了那么一句话:想要抓住一个人的心,先得抓住她的胃。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个传统的男人,肯定是会想女人的,虽然现在没有合适的,但是未雨绸缪嘛,总不会错的。(呼呼哈哈,女主呢,女主呢!)

等到人不多了,三个人也终于坐了下来,小天自己也弄了点吃的,在一边呱唧呱唧吃的贼香。

不管怎么不想搭理他,朱权还是给他做了他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没办法,虽然这孩子没出息,但是罪不至死,总不能饿死人家吧。

况且,看他这几天的表现,比之前好多了,起码没那么懒了,也没有经常犟嘴了,这点朱权是看在眼里的。

当然,也就仅此而已,如果想要得到朱权的认可,那路还很长,很长。

“小朱,这边儿不忙了,你还不上去码字?”老王擦了一下脖子里的汗,气喘吁吁的问了一句。

就算屋里有空调,但是厨房的灶火旁边你去试试,那跟蒸桑拿没区别。

“不急,偷得浮生半日闲,有存稿,偶尔放空一下,挺好,顺便梳理下后边的东西。”喝了一口山泉水,朱权轻飘飘的回了一句。

“权哥,你能不能教教我啊,我也想写。”擦了一下嘴,小天笑嘻嘻的把头伸了过来。

“知道不自量力什么意思么?”瞄了他一眼,朱权问了一句。

“知道啊,就是。。。”

没等他说完,就被朱权打断了,“知道水滴石穿什么意思么?”

“额,知道。”小天这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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