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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杀人烹尸(1/3)

作者:罗彬逊
海州市北郊,寺坞山半山腰。

在一条冷清的断头路上,一台拆了车牌的皮卡停在路边。

驾驶座上有一个胡子拉扎的中年男人,正仰躺在放倒的座椅里,落寞的抽着烟,任由烟灰落在衣服上。

他穿着一身保安公司的黑色夏装,双脚搁在方向盘上,破洞的袜子钻出几个脚趾,脚跟部已经洗的很薄。

他叫方亮,43岁,万市人,已经做了几年保安,父母都是万烟厂的职工。

方亮从小住就和父母住在万烟厂的职工宿舍。小时候每天都能闻到卷烟厂特有的烟草味,那股清香淡雅的味道让他着迷。

自从上了小学,几个要好的同学就经常轮流从家里偷烟抽。

直到上了初中,攒下的零花钱除了游戏花销,剩下的就是买烟。钱不够的时候,偶尔也会从父母的包里偷拿几张,但他一辈子都没敢在外面顺一包烟。

小学那会他还是个孩子王,打架斗殴也全都干过,同学基本都怕他。

等到了初中,身边的同学都像施了肥似的一个个拔高身子,唯独他没长个。急得父母到处问医抓药买补品。每天吃着各色药丸,方亮觉得自己应该是得了病。

好在他在小学打出些名头,到了初中敢欺负他的人也不多。只有方亮自己清楚,他只剩下个虚名唬人,其实「外强中干」形容自己最贴切。

三年初中,为了避免被人戳破“虚名”,他开始学着与人为善,内里的性子却变的越来越怯懦。

初中毕业以后,总算被老天施了肥,个头也窜上了一米七。怯懦终归还是怯懦,但却有了恼羞成怒的底气。

结果在高中被任课老师当众扇了一耳光,那点底气没敢让他报复老师,却报复起了自己。他从此弃学回家,再也不进校门。

抱着不出头毋宁死的豪言壮志,去外地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后,小时候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早已消磨殆尽。

磨光斗志的方亮只身回到万市,本本分分的在安保公司看起了大门。

他觉得薪水还可以,一个月四五千,加上奖金也能到个六七千。只是每天工作16个小时,没有固定假期。

光棍晃荡着到了三十岁,父母拿出毕身积蓄帮他在新城买了套小两居,他这才靠相亲娶了个老婆。

他老婆是个外地乡下人,初中毕业在万市的电子厂上班,模样说得过去,最大的特点是有一对尖利的虎牙。

结婚以后老婆的身子开始横长,说出的话也一天比一天刻薄,比她的虎牙还要尖利几分。

老婆能吃能睡,沾枕头就着,睡着以后脾气还不小。这让难得回家的方亮没了用武之地。所以一直拖到如今,两人都没个孩子。

耳边总有电子厂传来妻子的风言风语,可方亮并不在意,他早就被现实压的服服帖帖,也不打算反抗,只想将就着过完这辈子。

老烟枪方亮,年后在医院查出了肺癌晚期,他把体检报告撕了,丢进了医院垃圾桶,那天刚好是清明节。

他并不难过,觉得这样子挺好,早走早消停。

但是纸包不住火,该知道的总归会知道,但是知道后的反应各不相同,父母哭的伤心,媳妇却在偷笑。

自从知道方亮得病,媳妇的传闻变成了亲眼见证,而且堂而皇之。

他虚弱的走出家门,来到一座大桥之上,靠着扶手,翻了下去。

只是他没有死,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水里漂了两天。

他游上岸发现身子比以前要壮实许多,只当是被水泡肿了。

用口袋湿透的钱付了车费,才走到楼下,方亮就听到家里正在吵架,他朝五楼看了看,看见窗外悬着个裸体的男人。

他没有出声,平静的走上楼梯,推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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