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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机会(1/3)

作者:法大小蒋
和王千宁在一张床上睡了一晚,林枫还有些不太习惯,而且非常尴尬的是,他在夜里梦到了穆雨菲,然后就把王千宁给摸醒了,这可把王千宁吓了一大跳,因此这一晚上两个人睡得都不是很安稳。

第二天起床之后,王千宁便匆匆出门上班去了,而林枫也没有闲着,洗完漱便赶紧登上音协的网站把《男孩》这首歌的版权给注册了,不过就是得交几十块钱的会员费,有点坑人。

在网上注册完版权,林枫也没有吃饭,就直接换了身衣服出门了,直到现在,穆雨菲也没有再给自己发过消息,林枫也只能忍住主动联系她的冲动。

虽然提出分手是一个人的事儿,但真正分手绝对是两个人的事儿,林枫不得不强迫自己死心,刚分手的时候是感觉挺轻松的,可现在才过了一晚上,他突然又对穆雨菲有点想念了,毕竟在一起快六年了啊!

唉,女人……还是想想前途的事儿吧!没有前途,哪里留得住女人?表面上是自己向穆雨菲提的分手,可如果她不想分手的话,怎么会到现在都不联系自己?感情上的事儿,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吧,或许她是真的对自己失望了,也跟自己过够苦日子了。

按照王千宁给自己的地址来到一个简陋的录音室,林枫准备给《男孩》这首歌录一个小样,否则拿着自己用手机粗糙录制的版本到处推销,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虽然王千宁在这里有熟人,说是提前打好了招呼,但他们也没给林枫便宜多少,毕竟唱片行业不景气,录歌的人越来越少,录音室的钱也不容易挣了。

好在林枫已经有现成的编曲,加上他自己提前练习了很多遍,所以录制的过程倒还算顺利,但饶是如此,也花费了好几个小时,因为在录音室里唱歌会放大你所有的瑕疵,以至于必须不断地去重复、修改。

而且做伴奏和混音也都挺麻烦的,因此林枫为了省钱,并没有精益求精,只是大概做了个样子能糊弄人就可以了,毕竟钱包不允许他在这个录音室里逗留太久。

不过通过这次录音,林枫也发现了一个很重大的问题,那就是自己之前在演唱方面存在一个致命的缺陷:空有技巧,没有情感。

其实林枫从小到大一直被人夸唱歌好听,各种高音、转音也毫无压力,但在一些专业人士看来,也仅仅限于不错罢了。

为什么?就是因为林枫唱歌时只想着炫技而缺乏真情实感,可梁博演唱的这首《男孩》以及这次痛苦的失恋经历加在一起,给了他很大的启发:原来唱歌最重要的不是用嗓,而是用心。

梁博在唱《男孩》这首歌时,并没有多少嘶吼的地方,甚至整首歌下来都很平实,但就是莫名的让人感动,这就是情感的力量!

果然要有经历、要用心,才能唱出更好听的歌曲啊!林枫总算明白了这个道理,但愿不算太晚!

拿着做好的小样出了录音室,林枫赶紧复制了一份发给王千宁,然后在外面随便吃了两口东西,就又一个人回出租屋了。

此时还不到下午四点钟,于是林枫便上网查询了一下租房信息,其实他倒不介意跟王千宁合租,但俩大小伙子住一个房间实在有些不方便。

就说今天早晨吧,林枫换衣服的时候就在柜子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堆情趣内衣和几条女士内裤,虽然王千宁总强调自己没女朋友,但林枫却清楚这小子太喜欢女人了,所以他在私生活方面一直有些混乱。

如果自己要是跟王千宁住在一起,那多耽误人家正事儿?估计时间一久还不得把他给憋坏了?

不过既然是自己一个人住,林枫也就不挑三拣四的了,房间大小、地理位置什么的都无所谓,只要安静点能住人就可以了。

在一个租房上看了一会儿,林枫很快就选中了一个小房间:五环郊区,十一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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