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是不可能的!>
——这辈子都不可能!>
谁知道对方会找什么人来弄啊!>
万一搞了个四不像的玩意出来,岂不是要恶心死自己?>
到那时,只会毁了【祖神谣】!>
再说了,>
哪怕对方是自己小说的忠实粉丝,也不能白嫖吧?>
这傻憨憨也不知道来点实际的。>
至于人家多日来几十万的打赏,直接被刘夜无视了。>
这是两码事,不能相提并论!>
就算要改编歌曲,也轮不到他啊!>
刘夜记得很清楚——>
在上辈子地球时,这首【祖神谣】就曾被人改编成歌曲过。>
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应该还是用的另一首歌的曲子。>
对,没错!>
就是那让人一听就热血沸腾的【向天再借五百年】曲调!>
要不,自己录一个算了?>
就当是给众多可爱读者的福利了!>
想到就做。>
刘夜站起身来,回到房间内拿上银行卡端起水杯就要走。>
可巧的是,就在他刚想要关门的时候突然手机响了起来。>
“嗯!是该换一个了。”>
看着从口袋里掏出那部老人机,刘夜忍不住口中嘟囔道。>
毕竟自己现在也是网络作家了,总不能每次查看作者后台,都要跑回家用电脑来操作吧?>
——咦!>
怎么突然觉得自己离咸鱼的生活,越来越远了呢?>
手机上显示的来电正是苓珑!>
刘夜有些不明白,自己这位便宜姐姐不是进剧组去了吗?>
“喂,苓珑姐,有事?”接通电话,他直接了当的问道。>
“……喔喔,就今天吗?那行,等下我自己过去!”>
似乎是苓珑跟他说了些什么,>
刘夜一脸无奈的叹了口气,挂断电话后便直接进入了苓珑房间。>
答应人家的事情,终究要还啊。>
不就是给【我的父亲母亲】唱主题曲么?小意思!>
正好顺便将【祖神谣】给录下来,还省了租录音棚的钱呢!>
——没错!>
苓珑这次打电话过来,就是要他去佳行一趟把那首主题曲给录了。>
毕竟杨宓已经将十万块钱和苓珑的身份证、银行卡还回来了。>
人家相信自己,他也不好食言!>
……>
不多时,便见屋内走出一个带着墨镜和口罩的挺拔身影。>
这副装扮,颇为吸引眼球。>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大明星在隐藏身份呢!>
是的,他正是刘……呃!确切点说是【无名氏】重现!>
这一次,刘夜并没有端着那只从不离身的瓷茶杯。不仅如此,他连那部老年手机都没有带。>
——开玩笑!>
要是还带着那些东西的话,很容易暴露自己真实身份的好吧!>
刘夜现在还不想被杨宓知道身份,那只会引起更多麻烦。>
至于以后会不会被暴露?>
——再说吧!>
……>
——佳行,>
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前台小桃刚想要打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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