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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二十一章 接盘侠路易(3/5)

作者:沉默的爱
力,给杜马斯打了个私人电话,以“老兄,我对你遭遇的事情表示遗憾”为开场白,再辅以“我早就看出刘易斯·沙菲尔是个不可靠的杂碎,所以我当年才没有听你的话加盟迈阿密”活跃气氛,最后以“来洛杉矶吧,让我们一起干件大事”来收尾。

杜马斯血气上涌,愤怒到手指颤抖:“好,我会加盟洛杉矶,我会证明那个混蛋做了一件怎样的错事!”

“不过,,我们的薪资空间……你知道的。”

“钱不是问题!”

“太好了,,我代表湖人队欢迎你的到来!”

当威尔逊打电话向路易汇报战果的时候,那股激动和自得的劲完全藏不住。

路易不禁感慨道:“还好有你啊enj,像这样的事情,派翠克永远都做不到吧,惹人嫌他倒是挺擅长的,但像招募球员这种事,他根本做不来。”

“教练,别这么说帕特里克,他除了没什么朋友,为人过于强势霸道…(省略十几个词)…之外,还是个挺好的人。”

首先,这是一个很长的脚注,很抱歉让你们花钱看这个。我要专门为此说另一件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过这么一个说法,公牛后三连是联盟硬捧的,因为乔丹的3000万合同不占薪资空间。我先问一个问题,你信吗?我没恶意,但我真的觉得,有很多让被误导了。

关于这件事,我有一个确切的结论。

首先是对乔丹这3000万美元合同的简单解释,公牛使用鸟权和乔丹签了这份合同,当然是占合同空间的,虽然这份合同数额离谱到大于当时的工资帽,但在当时依然合规。这是最简单与直接的解释,后面我会解释为什么公牛这么做合规,以及这个离谱谣言的源头。

我先说说“乔丹的3000万薪水不占空间”的出处吧。也不能说是出处,这基本是一个被一传十,十传百传歪了的谣言,当然,也有可能是某些人故意这么做的。

原始版本的故事出处来自美国体育作家大卫·哈伯斯塔姆(avid alberstam)的书里,书名叫《ying for ees: ichael ordan and the orld e ade.》(港译迈克尔·乔丹:为万世英名而战),书里提到公牛不愿为乔丹提供天价年薪,经纪人大卫·法尔克为了给公牛管理层施压,拉尼克斯入局,并在谈判的时候让公牛队相信尼克斯会用千万年薪+千万广告代言的方式挖走乔丹...之后一顿扯皮,公牛只能给乔丹3000万美元的年薪。

你是不是觉得有点困惑?书里写的这么明明白白的事,为什么会扯到联盟捧公牛,乔丹3000万合同不占空间?问得好,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想在这里追溯谣言的源头,我只是想让你们知道这个谣言的原本模样。

然后让我们回到乔丹的合同本身,为什么他能签3000万?因为公牛有他的鸟权。然后肯定有人要说了,你胡扯,鸟权不可能让球员签下比工资帽更多的年薪。嘻嘻,年轻了吧,答案是,当年的鸟权和现在不一样。当时工资帽才刚刚出台13年,很多规则都还没完善,其中,关于球员的顶薪,劳资协议并没有在数额上加以限制。换句话说,球员顶薪是无上限的。我英语不好,懒得去翻当年的劳资协议,但我还是有个干货可以佐证这件事:

ordan isn't oerating in a freemarket. ny team other than the ulls that signs him has to fithis sry--and those of the rest of its yers--under the's 1996-97 ca, hich ill be 24.3 million er t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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