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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你火的过美队?(1/3)

作者:我是无敌兔
在纽约开展不了超级英雄新业务的凯恩没有选择一头撞死在南墙上,而是很灵活的选择了在其他地方进行他的超级英雄事业。

在纽约他肯定是卷不过那些本地的超级英雄的,他又不是叶良辰。而且他做超级英雄只是凭着一时的兴趣,未来开学了这份事业大概率会变成兼·职,他犯不着和这份被精耕细作过的土地硬磕。

凯恩很快就想到自己和别的超级英雄的不同之处,那就是他跑得快,或者说非得快,从纽约州飞到华盛·顿也用不了半个小时啊,有着速度何必和纽约那块破地方死磕。放眼阿美利坚那个地方不是没被开发过的蓝海,这都等着超级英雄们嗷嗷待哺呢。

说干就干,第二天一大早,凯恩吃完早饭之后就以学习为借口果断润华·盛顿了。来到之后他顿时就感觉到不一样了,光是一路飞过来他就制止了三起抢劫事件,顺便帮一处消防队就远了一个火灾现场。最重要的是,还有记者现场采访他。凯恩表示本地人实在是太热情了!他都快不好意思了!

没错,凯恩现在当超级英雄未尝不是想享受这个身份给他带来的虚荣感,说到底他只是个十八岁的孩子,这个年纪,这个岁数,正式中二的时候呢。当然出名也是他的第一选择,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接触到那个男人,来探索清楚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

不得不说凯恩很聪明,他发现了自己和纽约别的超级英雄的不同之处,他没有把自己的格局限制在小小的纽约之中。格局大的人往往都会成功,所以他火了!火的很离谱。

这个新鲜出炉的不到一周素人超级英雄很快风头就压过了老牌超级英雄美·国队长和新晋超级英雄钢铁侠。主要是凯恩不只在一处耕耘,他是在整个阿美精耕细作,一周的时间里他几乎逛遍了整个阿美。再加上他那大开大合的作战风格,永远站在民众前面的强硬做派,如果凯恩愿意像斯塔克一眼暴露身份,那他几乎就是新时代的美·国队长了。

在之前一周里,凯恩几乎制止了数不清的各种大大小小的抢劫案,以及救援了近千名深陷跟中灾害之中的人民,这效率,这成功率,直接让他成为了火热度仅次于钢铁侠和美队的超级英雄,无数的媒体和人群众都在讨论这个新出现的超级英雄,讨论他的真实身份,讨论他的战斗力,讨论他的身材等等。

有人可能要问了,为什么凯恩的知名度能超过纽约里那些大大小小的超级英雄呢,从这句话里就能看出,因为凯恩是全美的超级英雄,他不是纽约的,所以蜘蛛侠在纽约民声再好那也仅限于纽约,而凯恩的受众来自全美。

这里多嘴解释一下美队和钢铁侠火的原因。钢铁侠热度高是因为钢铁侠是斯塔克,而且民众们知道钢铁侠是斯塔克。你看蝙蝠侠离了哥谭有人知道他是谁吗?而美队则是全美的正义标杆,政府公开宣传了两代人的热度,一般人根本连比的资格都没有。

老实说把凯恩和美队放在一起会被美队的粉丝喷是蹭热度。这年头那个火热的超级英雄不得和美队碰一碰,既然那些说自己的火的都和美队比较,谁火那还不是一目了然吗。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表达,凯恩很成功,成功的把自己超级英雄的身份宣传了出去,而且热度很高,都能碰瓷美队了。

当然也许是凯恩太忙了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他没给自己起一个响亮的名号,比如钢铁侠,蜘蛛侠之类的,所以凯恩的超级英雄名字是蒙面超人。

前两个字来源他的脑袋,他蒙着脸,第三个字是形容他很能打,几乎没有遇到过对手,无论什么样的情况他都能用自己的超能力解决。第四个字是来源于他的穿着,这小子是第一个穿着牛仔裤,格子衫出门的那个超级英雄的人,这亲切感一下子直接拉满,不知道的还以为来的是邻居家爱健身的大哥哥呢。

当然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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