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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伙长,野猪肉来了!(1/3)

作者:泗水汤汤
夜间围猎,不是人决定的。

决定规则的是野猪。

因为野猪十分狡猾,它们的习性便是喜欢夜间行动。

而且极其贪吃。

世俗界的野猪,便是如此。

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出动觅食。

大多时候十几、几十只一群,一亩地的庄稼不过两三个时辰就会被夷为平地。

被野猪糟蹋过的田地,什么都不会剩下。

这是因为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什么树皮草根、蛇虫鼠蚁,见到什么吃什么。

比陈伙长可狠多了。

在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即便是只是吃地上干枯的树叶也能存活。

过分的是,它们的繁殖速度还很快。

一年两胎,一胎少了五六只,多了十几只。食物充足的地方,一年生三胎都有可能。

一公一母在一起,一年下来,就能形成一个大的野猪群。

山猪洞围猎场,不止在灵幽小洞天这一处。

是河北道只有这一处罢了,大唐境内却有十几处之多,而且分成不同的等级。

有些高品阶的围猎场,甚至被视为猪妖和人族的争锋之地。

除了山猪洞之外,和它相仿的其他妖族狩猎场同样存在,只是数量没有那么多。

所谓狩猎场,猎人和猎物的角色,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优胜劣汰才是永恒的主题。

不过灵幽小洞天内的山猪洞有猎场,是品阶最低的一种,所以对于人族修士来说,出现生命危险的可能极低。

这类猎妖场属于大唐和妖族达成协议的一部分。

妖族开放这样的狩猎场给人族,一是为了赚取一定的粮食和修行资源,另外也是为了消耗种群中多余的一部分,

大唐会同意,当然也有自身的考虑。

备战,练兵,以合理的可控制的范围内,消耗妖族的数量。

否则,妖族很可能会选择对大唐发动兽潮袭击,来消耗低阶族群,掠夺人口土地和粮食。

对于它们来说,甚至前者才是目的,后者只是顺带。

十万大山养不了那么多的妖族。

妖族千万年来有自己的生存规则,它们遵守的是古老的淘汰法则。

优者获得更多,劣者连活着都不被允许。

因为它们活着会耗费族群的资源。

就像灵幽小洞天此时的这场围猎。

在这里活下来的野猪精,回到本族之内,就可以获得比之前多数倍的资源和培养,直到进入下一个品阶的狩猎场。

死在其中的则会成为修士们的口中之食,剩下的会被白马山庄收购,贩卖去各地。

而被留下的读书人,就是第一批食客。

这就是一场博弈。

大唐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哪怕只杀死一头野猪精,消耗对方实力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付出的粮食和有限的资源,就不算是白花。

而野猪精被猎杀的越多,大唐就赚的越多。

两百到三百之间的八到九品的野猪精,两百到三百以内的七品境以下的修士。

会在这里进行一个月的猎杀与被猎杀的游戏。

看似人族在品阶上占了便宜,然而品阶的差距,却被体型和天赋神通轻易的抹平了。

而且双方都不是单打独斗。

野猪精比修士们所差的,可能只有灵智了。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并不一定能决定结果。

所以,不能让野猪精占据绝对的实力上风。

刘一勇让军卒们从四个方向去搜寻野猪精的踪迹,而且是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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