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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筹谋 第二七七章抢劫有风险(1/4)

作者:懵懂的猪
二介的看着眼前的苏卫国,程敏停在孙秉云的身边。继促慌四!“我们少爷,也就是你面前这位孙先生,是一位有身份的人,如果你继续骚扰他,我们是要叫警察的。



“叫警察?”苏卫国嗤笑一声说道,“对,的确,我承认这位孙先生是有身份的人,耳即便是再有身份,再有地位的人,也不能抢别人的老婆吧?”“谁是你老婆?!”林救秀怒极反笑。她手指着苏卫国的脸。喊道,“我已经说过了,咱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了,你是你,我是我”

“可咱们不是还没有离婚吗?”苏卫国颇有几分洋洋自得,他发现自己当年做出的决定实在是太明智了,他打算林孜秀的话,抢着说道,“既然没有结婚,那你就仍旧是我的妻子,我还是你的丈夫。你想跟我离,那也总也要我同意才行吧?”

“对不起,苏先生”程敏插口道,“我想您可能对目前的情况缺乏了解。林小姐现在是香港人,她已经在去年申请加入了香港户籍而且一直以来都是合法的纳税人,享受香港法律的保护。而按照香港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分居一年以上的,可视为构成离婚事实,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而就我所知,苏先生早在四五年前就已经离开林小姐了,此后的若干年里你们再没有见过面,我相信林小小姐可以提供大量的证据证明这一点,因此,她随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你们的离婚手续。”

苏卫国眨巴着眼睛,脸上的表情有些呆滞。

香港的法律他不是不懂,只是没想到林技秀竟然入了有港籍。而根据他的所知,目前冉地的婚姻法并不是很完善,离婚这种事与社会公德背道而驰,所以一对夫妻要想离婚的话绝对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先是民政部门的调解,然后又是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领导的干预,最后呢,只要有一方不同意,这离婚的官司就得打上几年。

可现在林救秀既然入了香港籍,那事情就没有这么复杂了,就像程敏说的,只要她愿意,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

“另外,苏先生,如果你不同意林小姐的离婚申请,那么作为林小小姐的私人律师,我可以随时同你的律师交涉”程敏也不看他的脸色,径直拿了一张名片递过去,说道,“这是我的名片,呵呵,全香港大大小小四十七家私人律师事务所,应该没有哪位律师不认识我,如果你能请得到律师的话,请随时让他与我联系。”

这话是什么意思孙秉云可能不懂,毕竟他来香港没多长时间,可苏卫国就不同了,他来香港几年,自然了解这边的情况。程敏这话就是在告诉他,仅凭着她的存在,香港那些私人律师事务所里也不会有人出面代理这种离婚案辩护的。至于说法院出面指定的律师,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做的太认真,毕竟他们从头到尾都收不到多少律师费。

“那好,我同意离婚”犹豫了半晌,知道在离婚这件事上做不了什么文章,苏卫国退而求其次,开始在他女儿身上打主意,“但是女儿呢?小小呢?小小归谁?”

“当然是归我,你林故秀迫不及待的说道,只不过网开了口。就被孙秉云拦住了。

孙秉云考虑的比较仔细,类似这样的事情,最好就是交给程敏来处理。这女人不仅仅混的是黑社会,她还是地地道道的律师,而且在香港律师界很有名气。凭着她的丰富经验来对付苏卫国这样的人,自然可能在说话方面做到滴水不漏,让对方钻不了任何空子。

“对小小的归属问题,也应该算是离婚协议的范畴”程敏对孙小秉云递过来的眼神心领神会,她笑道,“目前,我的当事人,也就是林小姐,是成功的商人,有身份有地位,我想苏先生也应该清楚孩子跟着谁更合适、更有前途。当然,如果你对此存有异议的话,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判,我和我的当事人随时恭候。”

说到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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