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念在你护这傻子的初心上,你和林欢的那些事我不与你计较,今日,也感谢你送这傻子过来。您贵人事忙,便先行离去吧,待我同这傻子叙了旧,自会差人送他回去。”>
周郎也笑了起来,客气的回敬,“大公子客气,人既是我送来的,势必由我接回去,大公子与阿染叙旧,不便打扰,我先行离开。”>
转过头,摸摸林冉的脑袋,耐心叮嘱,“乖乖的在这儿等着我,他们会给你做好吃的。你记着,这山上豺狼虎豹多得很,小心被咬了吃掉,不准乱跑。”>
林冉乖巧的点点头。>
“阿染真乖。”>
周郎越发爱不释手,又摸了几把林冉的脑袋。>
林尽的一双眼睛恨不能粘到周郎摸林冉的那只手上去,终于忍无可忍,下了逐客令。>
周郎请辞离去。>
眼见着周郎出去叮嘱山庄的人给她做好吃的,将她当做孩子一样宠着,林冉扬唇一笑,发自内心的觉着甜。>
说起来,周郎真是个好人。>
这个姐夫,她同意了!>
林尽嗤笑,“想不到你好这口。难道你要同你姐姐抢男人?还是,姐弟俩共侍一夫?”>
林冉没好气儿的瞪林尽一眼,兀自找了把椅子坐下。>
别自个儿是断袖,就看谁都是断袖。>
真真恶心。>
“以后不准叫他哥哥。”林尽说,想想觉得不对劲儿,又说,“是任何人,不准叫任何人哥哥。”>
细长的手指指指自己,“除了我。”>
林冉刚坐下,听到这句话,不得不起身,上前探了探林尽的额头。>
不烫啊。>
没发烧啊。>
看着也正常啊。>
怎么尽说些不着边际的话?>
管天管地,连她叫谁哥哥都要管?>
凭什么啊?>
“凭这个。”>
林尽甩出一张房契。>
居然是红坊记……旁边那家不知名的卖衣裳的铺子。>
在寸土寸金的花锦城,还是在寸土寸金都未必买得到铺子的芙蓉街,这一个铺子,值不少钱吧?>
“听林欢说,你对那铺子感兴趣,我便找人买了下来。”林尽如此解释。>
林冉笑得合不拢嘴。>
一听林欢说她喜欢就将铺子买了下来。>
那她要是说她喜欢芙蓉街,他能不能把芙蓉街也买下来送给她?>
“可以啊。”林尽无所谓的笑道,“反正我这孤家寡人的,银子多了也找不到用处,你要是能陪我一辈子,即便将芙蓉街买了送你又如何?你要是真心,我俩再立个字据。”>
说着,作势要去找笔墨。>
林冉摆手。>
使不得使不得。>
她的一辈子,可比一条芙蓉街值钱多了。>
不过,这房契怎么看怎么好看,可比林尽顺眼多了……>
林冉小心将房契收好,满心欢喜之际,听林尽说,“你瘦了。”>
林冉也心疼自己,天天打扫茅房,又脏又臭又累,能不瘦吗?>
看某人一眼,真要说起来,这怪谁啊?>
林尽以扇作挡,捂住了鼻子,“我说的是,你臭了。”>
林冉赶紧闻闻自己,她每日都沐浴更衣,没到令人嫌弃的地步吧。>
是最近闻多了习惯了还是怎么,她怎么觉得不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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