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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叶大记者的首战(1/4)

作者:临江听雪
签收快递的证据拍照,还有开箱视频?

叶向阳表示无法理解。

正常情况下,除非是专门做评测的博主或主播,又或者是比较贵重的物品,否则有几个人会在签收快递的时候拍照留证,并且去录什么开箱视频的?

一件总价值也就几十块钱的网购商品,貌似也没有必要费这么大功夫。

更何况叶柔也没有这些习惯。

自然而然,就拿不出什么收快递时拍的照片,以及所谓的开箱视频。

更关键的是,叶向阳觉得客服这样的要求,并不合理。

他们之前提供的那些证据,足以证明商家所存在的问题。

【亲,对不起,由于您提供的凭证不足,所以暂时无法……】

叶向阳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客服的答复却是这样的。

其实就算对方不说,叶向阳也大概猜到,官方客服之所以会突然要求他们补充证据,很可能是商家那边提出了异议,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处理。

参照民事诉讼的一般举证原则,作为提出商品存在问题的消费者,自然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在毫无凭证的情况下,就对商家进行处罚,同样是一种不公平。

通常而言,证明从网店购买过相关商品,并不难,因为有订单、付款记录和快递单等证据,也就证明网购商品质量有问题的过程和认可上,会比较麻烦一点。

但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只不过比较费时费力,且成本也不低。

可从自证拍照维权的商品就是店家发出的商品这点来进行质疑,这是叶向阳没有想到的。

有订单、付款记录和物流信息等凭证还不够,更要签收快递时的拍照取证和后续的开箱视频?

就好身份证不足以证明是本人,户口本也不能证明是父子或母子关系,还要让有关部门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角度太刁钻了。

当然。

世事无绝对。

例如身份信息和身份证被人冒用,而户口本上登记的子女,非父母双方或某一方亲生,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拿这种极小概率的事情,来做进一步要求,未免有些太可笑了。

但为了一件几十块的商品,大费周章去造假,至于吗?

只是。

对方提出了这个要求,而他们又无法拿出对方需要的补充凭证,一下子就陷入了僵局。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有三个:

其一,商家不承认涉案商品是其销售的,而叶向阳和叶柔又暂时无法拿出彻底确定涉案商品的唯一性和来源的证据,平台不予进一步处理。

其二,因为叶柔为了给差评,已经确认了收货,目前平台方倾向于认定她已经和商家达成了一致协商。

其三,由于涉及了所谓的内容违规,叶柔之前发布的差评,现在无法正常显示,自己对商家售出产品的合理评价的正当权利无法得到实现。

原本只是叶柔和商家的售后纠纷,现在随着平台的介入,情况变得更为复杂了。

就很离谱!

找平台介入的本意,就是为了解决问题。

结果现在问题没有解决不说,还多了麻烦。

按照目前的情形,想要通过平台介入的方式来解决这次纠纷的想法,怕是无法实现了。

“12315吧!”

到了这个地步,叶柔已经放弃了继续和平台方扯皮的打算,打算换一种途径来进行维权。

本想按照最简单的方式解决,可惜事与愿违。

叶柔当即找到之前那个商家的店铺主页,准备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信息,结果却发现没有。

无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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