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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逐渐沈清化(1/2)

作者:临江听雪
“刑法?”

看着叶向阳拿出的这本书,田芸有点没反应过来,疑惑道:“这个好像管不到他们吧?”

因为被偷瓜的事情,她都报了好几次警,结果每次都只是警告和批评教育,以及几乎没有落实的罚款。

尤其是今天又见证了同样的处罚结果,田芸已经有点失望了。

像那些民警说的,那些老人虽然盗窃了,但盗窃金额根本就达不到刑事立桉的标准,再加上年龄的缘故,只能进行警告和罚款。

然而这样的处罚根本就没用,对那些组团偷瓜的老人们,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甚至下午他们被抓现行的时候,还继续当着她的面偷南瓜,一点都不把她这个主人放在眼里。

如果不是村委的人及时赶到制止了,再加上她提前报了警,恐怕拿那些人一点办法都没有。

能怎么办?

骂又不好骂,打又不敢打。

好心相劝,甚至是苦苦相求,人家都无动于衷。

田芸都后悔当初辞职来这里搞种植基地了。

只是半年时间砸了这么多钱下去,现在连成本的十分之一都没收回来,她就算想要抽身,也没办法全身而退。

几乎所有的身家都在里面了。

“芸姐,这可能就涉及到了抢夺罪,甚至抢劫罪。”

了解到在自己到来之前,那些老人居然还有当面抢夺的行为,叶向阳也十分意外。

刑啊!

“抢夺罪?抢劫?”

田芸愣了愣。

“对,抢夺罪和抢劫罪其实是非常靠近的,而且有时候可以相互转换,不过抢劫罪要重一点。”

这几天刚好在手上这本刑法讲义看过这些内容,所以叶向阳对于这两个罪名还是有些了解的,翻开那一页给田芸看,同时解释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过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多次抢夺的,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桉追究。”

“这个数额,可能还有点达不到。”

看到书上关于数额较大的规定是金额在一千至三千以上,田芸有些无奈。

“那没事,你看这条。”

把书从田芸手里拿过来,叶向阳翻了几页,然后重新递给她,并且说道:“你看这第二百六十三条,关于抢劫罪的。

抢劫罪的立桉标准,是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数额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都应当立桉侦查。”

“这个……”

看着上面关于抢劫罪的法律规定,田芸发现如叶向阳刚才说的,一旦构成,处罚量刑比刚才的抢夺罪还重,最低都是三年起步。

“你仔细想想,当时那些人有没有对你们使用暴力,或者胁迫,让你们不能,或者不敢上前阻止。”

“暴力没有,但他们当时威胁我们,如果上去阻止,不让他们摘南瓜,他们就直接躺地上让我们负责了,而且……”

“这很刑啊!”

“这就抢劫啦?”

“妥妥的。”

叶向阳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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