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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犁庭扫穴(2/2)

作者:梨花清明
掌握之中。

像他这样的厉害的人,如果纡尊降贵在小小的失踪人口组,那确实是有点大材小用的。

不过相信过不了多久,这位上司很快就会高升了,这摊浅水始终是容不下这条蛟龙的。

李仁杰拿出一份文件展示,“这是裁判官签发的搜查令,你们持这份手令在大厦内开展行动。”

这是他亲自去一趟裁判司署,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足够证据,向裁判官申请这次行动的搜查令。香港警察身为执法者并不是想影视剧那样,随随便便就上门,然后不分青红皂白把人抓走。

无论是入屋搜查,还是拒捕疑犯,都要遵守法律上赋予他们的权利,必须做到警务程序合法。

像这种大规模的扫荡行动,首先肯定是要取得裁判官发出之手令,即是持搜查令做事。

另外每个警区内通常是有几位督察是持有一种随时使用的《保护妇孺法例搜查令》,他们不需要每次扫荡风月场所时都要去向法庭申请。

不过这搜查令是颁发给经验丰富及尽责的督察,方便他们持有这种搜查令,进行执法工作。

这次扫荡行动前部署工作,在李仁杰高效的安排下,很快就将任务和目标分配去每个小组。

李仁杰最后提醒说:“今次行动,公共关系科将会向传媒放出消息,现场会有记者蹲守采访。”

他忽然停了一停,看着众人郑重其事地交待道:“所以你们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一定要照足规矩和条例来做,明白未?”

“,!”

在场所有人都回答得十分响亮,但是心里却微微苦,他们做事最怕那种阻头阻势的记者了。

不过他们都明白了,这摆明就是一次半公开的宣传活动,什么美曰其名打击罪恶倒是其次。

但是有什么办法,既然警务处都指派这位总督察下来坐镇指挥,他们也必须要完全配合起来。

这种吃苦不讨好的事,做得好未必有什么嘉奖,但是如果出了什么差错,那么他们一定会被顶头上司叫去「照肺」。

李仁杰把文件收起,环顾台下众人,下达命令:“各组人按照行动指令行事,马上出发!”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晚上九时许,一辆辆电单车、冲锋车、运输车、私家车、陆续从九龙警察总部里面快速驶出。

一支闪着警灯的车队,浩浩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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