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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啥叫顶级社交啊?!~月票~)(2/4)

作者:武剑仙
“原来是这样,懂了。”

吴旌点了点头。

点开其中的一个文件。

【孤狼-主题曲(第一版)】

听了一下。

画风果然不同了!

狼群本该是狡黠诡谲的。

但这个曲子,却充斥着一种赫赫军威。

前进!推进!

一开头的重鼓仿佛是战斗背景,铜管乐似乎是军号声,在铜管乐的引导下,弦乐与管乐交织在一起抬升!

向前迸发!

“很不错,很不错。”

吴旌微微一笑。

“如果接下来的合作合约谈妥的话,那就没问题了!!”

旋即,一行人便开始谈论利益方面的问题。

正常来讲,在音乐上的投资预算,差不多占比是在总预算的百分之2到百分之8之间。

跟名气,质量保证是有关联的。

当然,这是正经去包办配乐,类似于李少杰接手的《剑侠》。

只不过,不一样的是.......游戏是持续运营,所以,李少杰是拿了百分比分成,只不过分成比例特别低,胜在细水长流。

电影多数都是一哆嗦的事情。

所以,一般都是直接以投资总额中掐去百分比,除了原声大碟的售卖或是主题音乐会之类的这些额外收入外,单纯在票房上,音乐工作室不进行后续票房的分成。

原因很简单。

首先,你必须交出版权,不然,因为你一个配乐影响整个电影,这是不现实的,没有谁会将稳定寄托于合作方的人品之上,更是为了避免后续的撕。

其次,不进行后续的分成。

仅仅是投资出品方的公司,就有三十多个。

还有其他的广告代言公司呢?

合作公司呢?

这些公司加在一起,人脉与利益关系可以复杂到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那都不是错综复杂可以形容的,那简直就是上百个人在举着显微镜去分蛋糕。

实话实说,音乐工作室敢去染指票房分成,基本就是找死。

“首先,吴旌老师,我得先声明。”

李少杰先开口了。

“我的作品,一向都完全不会开放改编权与汇编权的,吴旌老师也是创作者,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吴旌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其实不算过分。

只是不想让别人改编自己的作品罢了,这很正常。

“其他的呢,就基本没什么问题了。”

吴旌点了点头,开口道。

“那我也不墨迹了,主题曲,插曲,宣传曲,片头片尾曲,市场价,百分之五!”

“可。”

李少杰踏马直接当场点头。

笑死,根本没想到能拿这么多。

完全属于意料之外。

国外的一些大师或许可以拿到百分之5到百分之8以上。

但其实,国内的分成一般也就是在投资总额的百分之1到百分之3。

这个份额基本可以说是明晃晃的示好。

看来,自己心中的大呲花,和吴旌吕克文两人心中的大呲花分量不太一样啊!!

李少杰看着长的挺老师的吴旌,不由得感慨。

好家伙,看你浓眉大眼的,也有不少想法啊。

这个很明显的示好价格,明摆着是告诉自己。

【说不得俺下回还得找你】

有了这次的人情,下回肯定也不好意思要的多贵。

不过这也是好事儿。

与其纠结分成利益,真的不如扩充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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