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用来安置郑和的大军。
“我有三千重骑兵,昨天晚上已经命令他们做准备,如果需要的话,也可以拉出来!”
跟金斯一道行走在天赐城中,郑和不疾不徐道。
郑和舰队当中有骑兵,金斯是知道的。但郑和愿意主动提出让重骑兵出战,却让金斯有些意外。要知道,骑兵,对于郑和远征军来说,是非常宝贵的兵力,因为骑兵的价值极高,培养出一个骑兵所耗费的代价,至少是培养一个步兵的二十倍以上,光是想想那巨大的马船,就可以估计到维持一支三千骑规模骑兵部队的消耗。
战争怎么可能做到自己毫发无伤?印加帝国的战士不是泥捏成的废物,从这两场战争来看,若不是因为一开始印加军团首领轻敌,再加上火器的优势,黑杰克军团根本无法抵抗精锐的印加部队,当然,奴隶兵炮灰除外。可是,既然是奥拉斯亲自率领的中军,又怎么可能充塞着打量的奴隶炮灰?从正常的思维角度来判断,奥拉斯率领的中军就算不超过迪拉安和波奇率领的精锐士兵,也肯定不会低于那种水平,再加上十倍左右的数量差距,金斯心中,其实也不是很有底。
火器再犀利,总有个程度,当战场上的军队数量过万,发动冲锋时,就会给己方战士带来一种铺天盖地的错觉,到那个时候,说不定一些炮手都会找不到具体的攻击目标。
很多时候,人数真的可以决定一切。也幸好印加军队从南美出发,一路过来战损、留守、分化了不少,再加上海洋的限制,否则,若是按照刚刚出发时奥拉斯那号称的十万军队,今天这场仗,金斯也就不会打下去了。
“多谢大人一片好意!城南那边的情况,昨天大人您也看过了,实在是不适合大队骑兵作战,地面状况极差不说,空间上也不够骑兵助跑冲击突击,如此宝贵的兵种,浪费了可不好!”虽然金斯并没有真正经历过骑兵集群作战,但多少还是知道一些骑兵作战的基本条件,往常没事儿的时候,跟朱铭玉闲聊时,从朱铭玉哪里学到不少。
郑和微笑着点点头,“好!既然是这样,那就先看黑杰克军团展示实力!唔,我手下的那些家伙跟着我的时间也太长了,很久没有吃过败仗,一个个都显得有些骄纵,今天就让黑杰克军团给他们上一课,让他们看看,火器时代的战争,究竟是怎样的场景!”
说完这话,郑和对着紧随身后的一个卫兵道:“去,把各营百户以上的,都给我叫来,集中去天赐城城南,让他们看看,现在已经不是刀大杀人多的时代了,作为大明帝国最精锐的军团,我们必须要学习、适应、掌握更加先进的作战方式,今天,就让黑杰克军团,用印加帝国的鲜血,来给我们大家好好上一堂课!”
金斯看着那卫兵小跑着离开去传令,脸上有些发烧。
其实他自己是没有把握完全靠黑杰克军团将这场战争抗下来的。若他有信心,当初就不会跟林照提出来要借郑和远征军了。可现在郑和话都放出去了,要让黑杰克军团当一次教官,金斯心中还真是忐忑不安。
“大人,若是黑杰克军团力有不逮之时...”
“放心!你我即是盟友,又怎么会眼睁睁看着你们陷入绝境。哈哈,船厂里还有两艘我的战舰,听林照说,咱可是钱都给了,却始终没能完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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