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爱情故事,我现在就想搞钱,光羡慕人家有什么用?我们要自己行动起来,要变得比他们更有钱!
洪非深以为然。
要不是有钱,布鲁斯·韦恩在哥谭那种鬼地方失去父母后,现在应该在街头游荡,他的智商可能会让他成为一个街头英雄甚至是黑化反派,但他很难成为现在人们看到的蝙蝠侠。
要不是有钱,莱克斯·卢瑟哪儿来的底气找超人和蝙蝠侠的麻烦,甚至还能设计让他们俩干起来?没钱的话,他根本没时间去想那些什么狗屁的关于神的哲学问题,他应该在努力地当社畜,如果头脑不失的话兴许还能创业推出一个非死不可。
超人的玛莎连房子都直接保不住了。
钱,只有在超过一定数字后才会让你觉得不那么的重要,而这个数字大概是八成乃至九成以上的人一辈子流水都达不到的。
所以别听某些人放屁。
一定要努力搞钱!
当然你们搞钱一定要合法。
洪非现在有两个选择,都是他曾经干过的,有一定的经验。
其一,银行。
不管是直接抢钞票还是抢黄金,银行都是最佳首选。
其二,大都会博物馆。
众所周知,乱世黄金、盛世古董,这个世界虽然乱了点,但表面上勉强还是个“盛世”。一件知名古董也许能换到其重量或体积十倍百倍乃至更多的黄金。
从性价比上考虑,博物馆更合适。
不过抢来的东西要出手就必须有相应的渠道,洪非不怕有人黑吃黑,但这样做难免留下诸多痕迹,那些聪明人也许会顺着找到很多连他自己都注意不到的蛛丝马迹,这是它最大的缺点。
从难易度上考虑,银行相对简单。
钞票黄金都更容易出手,而且调查起来更加困难。并且银行也不是只有这些玩意儿,一些保管物品中不乏钻石或者债券之类的贵重物品。
不管选择哪条路,都要做出精细的布置和规划,否则埋头就冲,保不齐就要被当场抓获。
而且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洪非忍不住叹了口气。
挣钱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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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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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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