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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复社】(2/4)

作者:王梓钧
小说诋毁复社。张溥一声令下,竟动用官府力量,把这本小说给查禁了。

《大同》系列丛书,在淮扬之地风行,在苏松常湖却遭查禁。

“就这一件事?”张溥问道。

徐颖反问:“先生可看过《大同集》?”

张溥冷笑:“反贼僭书,观之何益。”

“那就是没看过,”徐颖说道,“晚生却看过先生之书,先生持儒家正统,主张积极用世,摒弃空谈,主张实学。然否?”

张溥说道:“然也。”

徐颖又说:“先生主张致君泽民,以民为本。主张任贤去邪,兴利除弊。然否?”

“然也。”张溥说道。

徐颖再说:“先生主张尊重个人,提倡男女平等。然否?”

“然也。”张溥说道。

徐颖继续说:“先生主张尊经重史、复兴古道,同时又当与时俱进。先生主张分类治学,强本务根,主张压制佛道二教。然否?”

“然也。”张溥说道。

徐颖笑着说:“先生主张文以载道,居当今之世,为当今之言。然否?”

“然也。”张溥说道。

“哈哈哈哈!”

徐颖突然大笑:“这些东西,也是江西那位赵天王提倡的。”

张溥皱眉道:“一个反贼,懂些什么?”

徐颖问道:“你可知,江西赵先生,是个怎样出身?”

“一说秀才,一说家奴。”张溥说道。

徐颖解释道:“赵先生原为河北儒户子弟,天灾饥荒,家破人亡。流落乞讨之际,为一江西举人收为仆僮。年方十四,便提出格位之论,在含珠书院驳倒众人。江西督学蔡公,惊其才学,欲收为弟子,被赵先生所拒。这样的人,是寻常反贼吗?”

张溥认识蔡懋德,也了解蔡懋德的学识。

蔡懋德作为江西提学使,居然主动收徒,而且对方还是个十四岁的家奴。此事如果是真的,那江西赵贼,绝对称得上神童。

“听说江西强分地主之田,可是真的?”张溥问道。

徐颖详细讲解道:“江西田政,以水田为基准,每人可分四亩田。若名下全是贫瘠山地,每人可分二十亩地。这是基础分田,如果立下大功,还可获得田亩,以水田为基准,每人最多可有一百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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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求证道:“也就是说,如果分到我张家。我名下只能保留四亩水田,若想拥有一百亩水田,还要立功才能获得?”

“地主可留二十亩,”徐颖笑着说,“另外,只计十二岁以上丁口,无论男女,超过十人,必须分家。”

张溥愤怒道:“强行分家,拆散骨肉,此枉顾人伦也!”

徐颖反问道:“真的罔顾人伦吗?恐怕分田到张家,许多张家庶出子,还要拍手称快呢。因为这些庶出子,不但可以每人分得二十亩田,还能分得张家财产。先生也是庶出,若非天纵奇才,恐怕此时的日子不好过吧。”

张溥默然。

他是婢女生的,从小受尽白眼,还被家奴取外号“塌蒲屦儿”(贱人所生,没有出息)。

家奴都欺负他!

也是因为这种境遇,张溥发奋读书,最后考中了进士,成为张家的千里驹。

是啊,如果自己没有考上功名,如今怕是活得凄惨潦倒,恨不得赵贼过来帮着分家产。

张溥心惊不已,他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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