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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之朱遵斌案与陈正湘3(2/3)

作者:寒潭水一色
观察过程。对杨成武来说,好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在实践中的观察过程长达四个月之久。最后杨成武认同聂荣臻的判断,主要就是一团在涞灵战役中的不佳表现。

如果在今天客观地问:当年,杨成武对朱遵斌的怀疑有合理性吗?当然有。而且有先例。杨成武怀疑朱遵斌犯经济问题,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事出有因。因为在这之前一团也出过经济问题,而且犯错人也是老资格的红军干部。

1939年秋,杨成武、袁升平召开一分区“反不良倾向”营以上干部会议,就是将一团1938年4月-8月东征冀中期间两个私分500元法币的一团红军营级干部(一个是外号“大洋马”的教导员、一个是特派员)以严重处分。当时一团的两个领导,团长陈正湘、团政委王道邦,并没有因此承担领导责任。

1938年4月一团东征期间,陈正湘任团长,团政委王道邦,一营营长曾保堂、教导员朱遵斌;二营营长宋玉琳、教导员黄文明;三营长马辉、教导员郭延林。我一直在查找这三个教导员中是哪一个犯了经济问题,谁的外号叫“大洋马”,但未能查出。也许当时犯错的那位教导员另有其人。那位直接隶属于保卫科领导的特派员也未查出。

还有一件往事,也是杨成武怀疑朱遵斌犯有经济问题的重要动因。

1939年1月,杨成武带领一分区部队消灭狼牙山的土著军阀孟阁臣。在孟阁臣司令部老巢,现场缴获到的钱财和金银,数量之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所以杨成武猜想,朱怀冰这远大于孟阁臣的山西土著军阀被消灭,再不济,没有大量的金银财宝,几百万法币还是要有的吧?哪会想到这朱怀冰如此“廉洁”,以至一团干部汇报:“有人信口开河说缴获款上十万,宋(宋玉琳团长)说十几万,马(马青山团参谋长)说二十万,朱(朱遵斌团政委)几次复信说总共五万三千多元,上缴分区四万,团里留下一万三千多,在晋东南招待开会慰劳伤病员等花掉三四千元,其余交团供给处保管。”

朱怀冰如此“清廉”,一团缴获的钱数如此之少,难怪杨成武不相信了。所以杨成武怀疑朱遵斌从中贪污也不奇怪。但搜查的结果,却令人失望。

陈正湘口述当年的搜查结果:“朱遵斌同志为此事当时被搜了身,连马鞍、被子都被翻了,结果只找到12块钱和两只随身多年的金戒指……”没有证据,按今天的规矩,是不能被定罪的,但当年可不是这样(几十年来一贯如此),没有证据,照样可以定你的罪,最后“宣布朱遵斌犯有贪污罪,开除党籍,判刑关押一年。”

如今,半个多世纪过去,至今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到底贪污是真是假,都没有人来谈。已经出的《聂荣臻回忆录》和《杨成武回忆录》中,更是一字不提。此案就这样被搁进晋察冀的抗战历史,成为一件历史的悬案。

作为一个一分区史的研究者,如果不能发现这是一个“糊涂案”,那反而就不正常了。

这是一件没有人证和物证的贪污案,可以定罪的赃款一点没有,最后是根据朱遵斌认罪态度的不好来定罪的。谁都清楚,战斗中侵吞数额巨大的战利品,是一种“职务犯罪”,并非一个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必须要求“团伙犯罪”,所有当事人或领导班子集体介入才行。这在今天**的各级党政军及国企中出现的**案例中屡见不鲜。众目睽睽之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伸必被捉。作为团政委的朱遵斌贪污犯罪,身边的那些干部战士们不知道是不可能的。我猜想,也许应该有一个我们今天所不知的举报者仍躲在暗处。如果真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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