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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可爱的老百姓 第二节 故事是不能深究的(1/3)

作者:寒潭水一色
上节俺的朋友质疑这篇一分区杨成武司令员亲自布置派两个军队干部到平北的昌平取大洋800多的文章,有知情者,指出1942年的平北根据地十分困难,是靠了平西根据地的帮助才度过难关的,所以当时不可能有财力拿出去给一分区。

俺们都认为这是可信的。当时的平西、平北根据地确实困难到如此地步。所以这道理很简单:自己先有的吃,才拿得出来去给别人。自己还没得吃,你拿什么出来去给别人?

有人会说:这是民众的抗日捐款,爱给谁就给谁,当地的抗日政权无权干涉。

自己有钱,却不给自己身边直接领导地方民众的抗日政权和抗日军队,却给距自己地区很远、却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的抗日政权和抗日军队,而且这两个政权和军队都有着同一个上级——晋察冀边区政府和晋察冀军区,这不合情理,也不合逻辑。

退一步说,我是地主老财,这都是我的钱,跟民众捐款没关系。我一个人说了算。我就是看上一分区八路军,仗打得好,威名远扬,比活动在我身边的平西、平北的挺进军可强多了。我就是要给一分区,不给挺进军或晋察冀,你能怎么着?

好,平北的抗日政权和抗日军队挺进军高风亮节,不顾自己也非常缺钱,拿出钱来去给比自己要富裕的一分区。你不想想,你给钱,难道一分区就是见钱眼开的人吗?整个1942年,一分区都在挤出自己的钱财粮食去帮助身边的老百姓、帮助晋察冀军区和别的军分区,他们能要比自己还困难的平西、平北根据地和挺进军的钱吗?

再退一步说,平北抗日政府站在有钱的老财一边。非要给这钱不可,一分区也答应接受。那一分区接受这钱款的部门,也不应该是军队。而是管理一分区军队钱财收入支出的一分区行署财政科。军队不得直接染指地方财务事宜,这是个原则。要通过地方政府才行。这项规定杨成武不会不知道,更不会明知故犯,瞒着政府的财政部门派两个军队干部去干政府该干的事。

这两个军队干部,就因为家在当地,所以被派去执行本职工作以外的接收钱款的任务。家乡给钱款的消息是如何到一分区的?连他们都不知道,他们二人是听了杨成武的介绍才知道的。是当地政府通知的?还是派来的专人捎带的来信?他们一概不知。

如果是当地政府部门的通知,那平北有抗日政权和抗日军队。且数量不少,为什么不能派出几个人或一个小队,送这钱到平西呢?一分区再派人到平西接收,分阶段传递。整个路线都在根据地里进行,既快当又稳妥,何必有劳一分区又化装又走远路又牺牲人呢?

还有,这是比较关键的一点,这关系到晋察冀边区政府的行政区划及所决定的地域管辖权问题。这管辖权包括:晋察冀边区政府的财政收入及金钱管理、抗日根据地的货币流通及管理、晋察冀党政军部门对干部的管理及监督等诸多问题。

首先要弄明白。大洋、或者银元,不管多么诱人,当时是不能在市面上直接流通的。不仅抗日根据地不行,国民党统治区和日伪统治区都不行。必须先要兑换成流通货币才能使用。自民国1928年到1933年,华北地区已经在全面推广国民政府几大银行发行的法币。

最初的兑换率是1比1。以后虽然法币有所贬值,但却是市面上广泛使用的流通货币。市面上禁止使用银元,不仅是政府的政策,也是每个人的自觉行为。因为即使你使用,因为你掌握不好币值的行市,买卖双方都怕吃亏,无法结算,最终还要兑换成法币或其它流通货币(比如关金券)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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