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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重回格林公国(1/3)

作者:木白风
虽然被一连串的事情严重影响了心情,但是乔尔斯还是在血眼家族好好玩儿了三天才离开,也把他带着的一小袋金币花完了。他还有凯里姆帝国金库发行的期票,不过这东西好像在血眼家族不太受欢迎,兑换的话十枚金币就要亏损一枚,所以他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瑟琳娜也带乔尔斯去品尝了一些特色食物、看了一点稀罕的景色,只不过每天下午半天还是要回法师塔去,古奇对这个小女孩儿管得很严。

瑟琳娜的父母都是血眼家族的人,只不过他们和古奇原本是没什么关系的,魔法水准也都不算高,只是瑟琳娜的天赋很受古奇看重,也就把她当成了半个孙女。实际上古奇对瑟琳娜比对自己孙女好多了。

瑟琳娜的父母也因此得到了一些商业上的职务和权力,现在刚过年他们便出去和商人们拉关系去了,为本年的业务做好准备。

虽然说很忙,但是他们知道以他们的地位和实力,原本是得不到这么好的职位的。名义上的地位确实不高,但是实际上的油水可实在够多了。

只是提起父母的时候,瑟琳娜总有一点点疏离感,无论乔尔斯怎么问,瑟琳娜也再不提了。

乔尔斯花掉的金币也不是白白没了,他走的时候提着两罐特产坚果,一小瓶深红色的“红美人”酒,还有一卷装饰用的画像,上面的内容是广为流传的“路西恩第一战”,穿着黑色长袍的传奇魔法师路西恩举着魔杖,面前是半座被摧毁的神庙。

当然还有波克的赔偿,也就是那根“火蜥蜴之杖”,它细长的主体上面用火蜥蜴舌头制成的魔药浇灌,顶部镶嵌一枚火蜥蜴的眼球。

据说这根魔杖的材料是足有百年份的“火梧木”,材料里用的那条火蜥蜴的等级已经逼近超阶。

但还是那句话——魔杖对魔法师来说就是鸡肋的存在,虽然这根魔杖有着全面增强火属性魔法的作用,但是实际战斗中很少会需要这点威力来扭转战局,尤其是它还会阻碍水元素魔法的施展。

可能最大的用处就是高价卖给某个热爱收藏的贵族了。

后面几天乔尔斯也再没遇到这种破事,旁人看他的眼光千奇百怪,有气愤的,有冷笑的,有冷漠的,有轻蔑的,有好奇的,也有嫉妒的。

如果乔尔斯是在意别人目光的人,他在以前被污蔑的时候就已经生生气死几十遍了,所以他还是高高兴兴地玩了几天之后离开了。

既然是莉莉安发话,波克那边的人连在他离开的途中蒙脸截杀都不敢——莉莉安办事出了名的不讲道理,动了乔尔斯,她才不管有没有证据,杀了再说。

最不讲道理的是,整个血眼家族没有人能打得过莉莉安——人家是前厄尔暮杜执法队的队长,当时的议长林埃尔也是赞扎尔法师塔历史上最强的领袖之一。

乔尔斯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离开的时候大摇大摆的——谅你们也不敢来动我。

回到了金枫叶城,乔尔斯再次拜访了一下自己的各个熟人,只不过高阶魔法师柯罗巴并不在,简说他是因为立功被调回劳瑞恩顿斯,然后找了个人来接替他,充当“火之心”葛瑞丝的助手。

因为葛瑞丝原本的助手也死在了之前与巨龙的战斗中。

见到了葛瑞丝,乔尔斯依然是恭恭敬敬地,没有摆贵族的架子。在大魔法师面前,就是公爵也和一个普通人差不多。毕竟大魔法师是触碰到神灵领域的存在,一般人再是贵族也就是个凡人。

葛瑞丝的实力是比莉莉安差了很多,但是打千八百儿个乔尔斯还是毫无压力的。

乔尔斯拿出还剩两页的元素法典,想要归还给金枫叶城的法师塔,但是被葛瑞丝坚决拒绝了,也只好作罢。

其实不是乔尔斯大方,而是他知道金枫叶城现在已经没有像样的魔法物品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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