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的规矩是一待到十六岁。就必须离院。所以我十六岁的时候就离开那里。最开始我也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因为不爱读书。脑子也不大好。所以沒什么本事。只能靠给人家洗碗送报打零工赚钱。后來觉得实在是沒意思。又攒了一些钱。就想去别的地方看看。那时候年纪轻。脑子里想的也直接。我想着如果能够找到那个捐钱给孤儿院的人。说不定他会留下我。我会好好干活。我不怕吃苦。我只是不喜欢到处漂泊。”
打零工的日子并不好过。因为年纪小。所以经常会被人欺负。吃苦他不怕。但因为自己穷。所以就要被人怀疑么。店里丢了东西。老板娘最先把质疑的目光投到他身上。哪怕他是店里干活最勤苦。每天來得最早。走得最晚的那一个。
“后來我就回了孤儿院。问过院长。院长告诉那笔捐赠是匿名捐赠的。所以沒人知道到底捐钱的人是谁。于是我只能通过当年的汇款单查过钱汇出來的地方。那个地方靠近泰国附近。是个很小很小的镇子。在地图上你都找不到它。我把我所有的钱都买了一张单程机票。然后就奔了过去。”
“你就这样找过去了。你就沒想过你会找不到他。”林向晚忍不住插嘴。就算是年轻。年轻的她肯定也沒有这样的魄力。一个人背井离乡。去寻找一个根本不知为何物的目标。而且时隔那么多年。就算当初那个捐款人确实住在那个小镇上。可是过了这么多年……
“所以说。我脑子不好么。一根筋。上飞机的时候都沒想到过这个。等坐在位子上才想起來。要是真找不到怎么办。”徐云起笑着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找不到就找不到吧。也沒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在哪里还不能活下去。”
越是生活窘迫的人。就越不怕流浪。因为他们无所依靠。所以天涯海角。对他们來说都是一样的结局。
山路崎岖难行。而徐云起的车技娴熟。林向晚以前喜欢可以把开手动档车子开得风升水起的男人。觉得换挡提速之间的动作很帅。徐云起已是而立之年。和沈士君楚狄他们不同。因为生活一直不算富裕。所以他的眉眼之间沒有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和他在一起。林向晚从來也不会觉得两人有什么距离感。
所以从他嘴里说出的话。莫名的就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感觉。
“事情证明我当时确实是想得太少了。等到真的到了那个地方。我才知道想要找到那个人。简值是如大海捞针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那虽然是个小镇子。但至少也有几万的人口。而且年代久远。银行里工作的人员都换了不知道几批。根本沒人记得当初有人曾经汇过这么一笔钱。我沒办法。只好在镇子上乱逛。因为听不懂当地的方言也不会说话。就一直沒有找到合适的零工。身上沒钱。也赚不到钱。连最差的旅店也不让进。最后在街上住了几晚。饥寒交迫。就病得快死了。”
“不过我这个人命大。病成那样。居然也有人肯把我捡回去。每天给我煎草药汤喝。后來居然慢慢的给医好了。等我病好之后。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來到泰缅边境的一个小山村。把我捡回去的人是村里的一位药师。他去镇上卖草药的时候遇上我。觉得我可怜想着教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把我救回來了。”
徐云起说到这里不禁顿了顿。林向晚看他。见他的神情冷静。只是手指里夹的烟快要燃到尽头。要烧到手指头了。他却依然沒有感觉。
“那是我第一次到了那样的地方。村子里连电和自來水都沒有。吃水要到溪边去打。晚上一过七点钟。整个村子都是黑漆漆的。家家户户都睡觉了。连油灯都不舍得点。除了能采些山里的草药换点钱。买点生活必须品。其余的收入就只能向地里要。地里打出多少粮食就吃多少。要是遇到灾年。可能一村人都要去啃树皮裹腹。明明贫穷又落后。可那里的人却是我见过活得最快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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