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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零零章 饷制(2/3)

作者:哼哈大王
“关于饷制的问题,这些天来,我也一直在想,咱们既然重定了营哨制度,就该重定一套与它配套的饷制。”

杨振定下了营制之后,见众人都无异议,便紧接着说起了重定饷制的问题。

之所以他要重定饷制,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考虑之外,还有一点,就是他现在总体上不缺粮饷了。

征东先遣营的五千饷额,是崇祯皇帝亲自办颁布了圣旨,批准了他从辽饷之中支出的,按照每名正兵每年人均饷银二十四两,征东营五千员额,每年共有饷银十二万两银子。

把总官以上官将,饷银自然倍于甚至数倍于正兵,但也要从这十二万两银子里面支出。

按理说,如果杨振老老实实地齐装满员地编练出了五千士卒,那么他的粮饷就一定是不敷使用的,是不够支出的。

这也是整个大明朝官军体系里面普遍面临的一个状况,纸面上的兵力,往往要比实际拥有的兵力多出好多。

军中陋规就是如此,而朝廷上下也基本上睁只眼闭只眼,相当于默许了吃空饷的行为,只要不太过分,也就没人理会这个事情。

比如崇祯皇帝给杨振五千饷额,而他心里实际想的是,这五千人的饷银,能够用来编练出一支三四千人的兵马,就已经算是一个很能干的忠直之臣了。

现在杨振却实打实地真正编练出了一直五千余人的征东先遣营,想来有一天杨朝进把这个情况报告上去,崇祯皇帝应该会对杨振别有一番观感了吧。

这其中的问题就在于,现在的杨振,连续发了几次外财之后,已经不必再完全依靠朝廷拨给的那一笔固定的征东营军饷了。

比如这一次,光是从范毓馨这里得来的赎金这一项,就多达十万两银子,就够他麾下这么多人开支多半年的了。

“各部人马,过去如何计饷,如何发饷,我一概不计较,但是之前如有欠饷,必须于本月底前,一律自行补发完毕。从下月开始,即九月初一以后,执行新的饷制:

“凡各哨选定正兵,平时月给底饷一两,战时加饷一两,出征再加饷一两,战场若有斩获,照例给予厚赏。”

祖大寿所部辽东镇的边军,向崇祯皇帝索饷的时候,都是按照一个正兵每年二十四两计算的。

但是,实际上大部分的饷银,最后进入了各级军官武将的口袋里,底层的士卒,几乎不可能如数拿到平均每月二两银子的饷银,普通边军士卒每个月能有一两饷银的实际收入,就很不错了。

这一回,杨振要做的就是,首先保证正兵每个月有一两银子的底饷,打不打仗,这个底饷都是要发的。

然后,多设置几个加饷的机会,比如战时,不管是外出征战,还是守卫城池,只要参战了,就加饷一两。

同时对于外出征战,也就是跟着上官跑到城外去打伏击战,或者去阻击战,以及执行其他危险任务的,同样再加饷一两。

这样做,就是为了以饷银为杠杆,来调动各部官军士卒积极作战的热情。

当然除了这些,杨振还设计了一些别的,所以在众将瞩目之下,他又接着说道:“凡各哨编列辅兵,不入朝廷饷额,平时供其吃住,但无正兵底饷,战时给饷一两,随队出征加饷一两,战场若有斩获,照正兵例,另给厚赏。

“凡军中记名杂役,同样不入朝廷饷额,各部只供其吃住,不给饷银,战时随队出征可给饷一两,若有斩获,照正兵例,另给厚赏。”

杨振军中的杂役,大多数都是他们之前俘虏过来的那些二鞑子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当然还有最近这一批从草原上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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