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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官买行头(1/2)

作者:自身小卒
钱管事清清嗓子,“官买行头需得拆开来说,咱们先说官买,再说行头。”

所谓官买,顾名思义,既是官府采买物资,类似后世的政府机构定点采购,官府事先把需要的物品罗列出来,然后在本地定下供应这些物品的商户,在今后的一段期限内(一般是一年),所需物品,都找这些商户采买。

听上去很美,对不对?成了官买,自家的东西不用东奔西跑就能不愁销路,最多就是帮官府送送货,后世为了争取这种名额,可是要打得头破血流的,上要招标,下要投标围标,各种手段,不一而足,为的就是能成为其中一员,赚钱自有保障。

可在大明,就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儿了,官买官买,你若指望官府真的会掏钱购买,那就图样图森破了。

不但没人会拿钱给官买商户,商户还得自掏腰包,拿出银钱来贿赂官府中人,否则的话,你的商品不是残次货,就是斤两不足,然后被人捉去衙堂吃板子,商户往往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如在阿鼻地狱,永无出头之日。

对了,被定为官买商户,除了供应商品,还有一些特殊的劳役需要服,比如运输,家里没有车马的,自然得另雇车马,所需费用都是自掏腰包,这些劳役官府要整治起人来,花样就更多了。

这种毫无人性,强买强卖,强迫服役的政策,肇始于明成祖朱棣,朱棣曾经下过一道圣旨,大意是这么说的,朝廷官府今后但有买办,凡是开了铺面的人家,不分军民,一律着他提供,若有违抗,拿来不饶。

在朱棣之后大明两百多年的国祚里,大体都是这样做的,只有勋贵、大太监、士绅之家可以免除,此举严重地摧残了大明的工商业,无数商户动辄破产败家,乱葬岗上不知有多少冤魂。

这项恶政,直到崇祯中期,因为商户的不停罢市,朝廷才下诏,各地官府不得再强行征调商户物资,需用现银购买,南明隆武帝时期,方才下定决心要革此弊政,只是那时大明已离覆亡不远矣。

这项政策的实施,给大明带来了两个严重的后果。

一是商人与皇明政权的离心离德,一家商户,不论做到多大,背景靠山有多硬,心里除了金钱,对明廷很少有忠诚可言,为祸东南的倭寇,本质上来说是海商追逐利益的行为,后来成为大清皇商的张家口八大粮商,同样也是为了金钱,完全不顾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大明的利益。

虽然这些人的行为令人痛恨,但归根结底,还是有原因的,那就是大明除了把商人看作待宰的肥羊外,并未真正用心对待。

二是商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以金钱开道,不但拉拢各级官员,还培养自己亲族的子弟读书入仕,大明本就风气不正的官场,更加乌烟瘴气,大小官员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亲族的利益,乡党的利益,很少想到大明的利益和汉人的利益,党争之祸,说到底不过是背后各商家的利益之争。

说起来大明名义上的税收是很低的,当然,后期为了征辽剿寇加征的辽饷剿饷基本全由平民百姓承担,负担大大加重,尤其是北方,更将普通人逼到了破产边缘,但商税一直都很低,甚至很多行业不征税,这里既有大商家和其代言人与朝廷博弈的结果,也是大明不重视商业的表现。

即便如此,商人也始终不与明廷同心同德,这官买的恶政,确是一个不小的因素。

“咕嘟...”钱管事咽下一大口茶水,润润冒烟的嗓子,“官买说的差不多了,诸位听明白了?”见众人点头,“那好,咱们接着说行头。”

一户商家被点了官买,已是极难出头,有的人家资产丰厚,咬牙破家,变卖资产,好歹能把这事儿抵挡过去,即便当时伤筋动骨,但只要能熬过去,就还有丁点儿希望。

但是一旦若再被定为行头,那就再无翻身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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