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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公国明珠勃兰登(四)(2/2)

作者:远照
列在日程表上头一位的是去找耐斯特爵士办事——这个夏洛特说她已经搞定了,第二件事却是去定做衣服。

洛明到现在为止,也只是习惯了身为贵族管辖别人,高高在上的尊贵地位和权力。

但对于贵族的风俗,还有许多不是那么熟悉。

比如说,贵族们的衣服,基本上都没有直接现买现穿的。

当然,这也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穷奢极欲,非要花钱定做每一件衣服,然后在每一寸布料上都用金线绣上姓氏和纹章……就算是富裕的大贵族,也只敢用这种方法做少数几件衣服,多了的话也要钱包变干瘪的。

而是这个时代本来就没有直接做好衣服然后卖给贵族的基础——贵族们人数少,又口味各不相同,一件衣服很可能总共就只有几个人喜欢,然后这几个人还都身材不对穿不上,那么这件衣服就白做了。

挑选布料,测量身材的各个数据,然后再由专业的裁缝定制成衣物。

这才是贵族的传统,已经持续了数千年,并且在可以预期的数百年内也不会有太大变化——除非洛明这个穿越者发威,要把纺织业等等来一个翻天覆地。

有了一套得体的新衣,才好在勃兰登城这公国的明珠中走动。

当然,如果是去普通的店铺或者逛街,都无所谓。

但一旦涉及到拜访别的贵族的话,没有一件符合流行倾向的新衣服,就会被人瞧不起。原本能成的事也很可能办不成。

当然,耐斯特爵士不同,这家伙不喜欢露富,明明靠黄牛党的事业日进斗金,身上还是经常穿着旧衣服,因此夏洛特也可以堂而皇之穿着旧衣服跑去见他。

在新的衣服还在制作的时候,他们一行人可以去提前采购一些要带回领地的货物,挑选一下那些想要成为贵族家臣和幕僚、追随者的人,还可以在街上随便逛逛,吃点小吃,看看风光。

等衣服一做好,就又有一堆事要忙了。

当然,在衣服定制好之前,还有别的一项要紧事不得不办。

那一场大魔、信徒以及勾结他们的夏利姆所闹出来的乱子,并不是单纯的家事。

无论是大公本身还是各个正统教会的势力,都三令五申,要求这种事一定要上报,登记在册,甚至当事人有条件的话应该去做笔录。

不过比起地球上西欧中世纪时的异端审判来说,还是有一些优越之处的——有神术的检测,不会随便放过坏人,也不会太轻易冤枉好人——尤其是当事人是人身权利要受到合法保障的贵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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