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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缉拿犯人(1/3)

作者:对方离开
可对方却不依不饶的继续骂骂咧咧的,直到驶在船队最后的是一艘大船靠近,一个身着锦袍的中年男子喊道:“一群蠢材,耽搁了时间放走了那凶犯,你们吃罪的起吗!?”

“是是是......”快船上的人赶紧回应道,加快速度向前驶去。

正要回船舱的刘启闻言立即竖起了耳朵,仔细观察着那条大船,可看不出什么来,思索了一阵吩咐船家也加快速度跟在那条大船之后。

临近日落,行至眉城,看着远处那支船队终于落了帆准备靠岸休息后,刘启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在这个时代只有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趁夜航行,而且必须在月色明亮并且无风的条件下,由经验丰富熟悉航道水情的人操船才行,否则极易触礁、搁浅甚至驶入漩涡当中船毁人亡。

要是对方连夜追赶其口中的逃犯,刘启也只有放弃了,他才不愿意冒这个险呢。

现在刘启已经不像初来乍到时什么都不懂了,已经基本摸清了在汉代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和自己以前认识和想象中的不同之处。

汉代郡下设县,县下设乡,乡下设里、什、伍、亭,眉城说是城其实只算是“里”,在刘启眼中也就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可说是村子实际上由于地处水道弯曲之处利于船只停靠之便而开市的缘故,这里的规模并不比临江县城小多少,只是没有城墙仅设一道低矮的土墙而已。

古代的商人其实分为“商”和“贾”,在本地经营的称为“贾”,而来往于不同的地区和城市的则称“商”,若把“贾”看做是本地零售商的话,那“商”则是省市级代理商,官府在固定地点设定一个可供商贾们交易分配商品货物的场所就是市。

为方便官府管理,市和“坊”也就是住宅区本是严格分开的,以围墙分隔并有兵卒把守巡视,由于大量的商人频繁往来,设有市的地区自然比较繁华。

上岸以后,刘启留下高敬照看高谭,自己带着高腾和程观悄悄打探那船队上人的消息。

刘启之所以对这支船队感兴趣是因为怀疑他们的目标就是甘宁,史料是记载甘宁年轻时出任过蜀郡郡丞,之后辞官不作却作了强盗,每至一地若当地官员以礼相待则结为好友,反之则纵容手下抢@劫甚至杀人。

在刘启看来这样的记载让人实在不敢相信,甚至有些可笑,杀官如同造反,若甘宁真的这么干的话益州各地的官府能任由他逍遥自在那么多年?强盗如果能过上这样神仙般的日子益州人早就全都跟着落草为寇了。

不过不管史料记载是否有夸张和杜撰的成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以甘宁的性子在益州仇家定然不少,而且过节也都小不了。

从今日在酒肆中会面的情形来看,甘宁应关昭邀请赴宴,可身份暴露之后立即带人往江边而去,若不是有所顾忌的话应该换一家酒肆才对,用不着急急忙忙的上船就走,所以刘启觉得自己的怀疑可能性很大。

刘启倒希望真是甘宁惹上的麻烦,那样自己就有机会套近乎了,眼下甘宁应该在刘表帐下或者已经到了江夏黄祖那里效力,刘表和黄祖那样的人哪能驾驰的了甘宁这样不世出的猛将?

“甘宁是属于我的!”刘启只感到热血沸腾,好像已经将甘宁收为己用似地自顾傻笑不止。

市是有营业时间限制的,一到时间市中心的钟楼的大钟就会敲响,里面的商人和平民需统统离开,官兵就会逐一巡查最后关闭大门,当然官兵是否严格执行还是因地而异的,此刻早就过了关市的时辰,店铺小楼林立的市内空空荡荡的。

船队上将近有三百多人,几乎是挨家挨户查找,并找到了眉城的游缴和里长(游缴,汉代乡级官员,管治安;里长,乡以下设里,什,伍,里设里长)进入市内搜索,闹的动静不小,可直到天色全黑也没找到想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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