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一百二十四章 选取景地,兰桂坊(1/3)

作者:麻雀之泪
香江最为顶级的夜总会,大多集中在尖沙咀东部,也就是俗称的尖东。

可谓是顶级销金窟,也是香江名人豪客入夜消遣的必去之处。

在那里坐上一两个小时,花费成千上万也是稀疏平常的事。

光是这一片的夜总会,每个月交到社团手中的保护费,就得过百万。

这也是为什么新记会让黄俊直接平地一声雷,扎职双花红棍的原因之一。

这里几乎每天,在看不见的角落里,都有社团在火并争地盘。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从新记,从尖东虎中虎黄俊手中,抢走这块肥猪肉。

不过尖东的夜总会虽然顶级,但却不是李逸今晚的去处。

《家有喜事的进度已经过半。李逸今晚和王经一同外出。是要寻找一间酒廊,作为取景地。

剧情中,大嫂离家出走后,就是在酒廊当伴唱女郎。

所有吴君茹的一部分镜头,以及最后的大团圆唱歌戏份。都得在酒廊取景。

在王经的建议下,二人来到中环最着名的兰桂坊。这条位于威灵顿和云或街之间的小地方。

白天,兰桂坊与中环其他商业区一般,富有秩序,欣欣向荣。

而到了晚上,这里就成立着名的夜蒲圣地,男女公厕。是香江很出名的夜生活去处。

如果说,尖东是名人富豪们的销金窟。

庙街是市民百姓的放松地。

那么兰桂坊,就是香江中产阶级,白领阶层的聚集地。

“我认识好多电影圈的朋友,明星仔。都喜欢在这里蒲。这里的小姐姿色不错,样靓身材正。”

“看中的话,还可以直接买钟带出街食宵夜。连九龙塘的房间都会帮你提前开好。”

王经看来是这家酒廊的常客,他走在前头,津津乐道。

带路的少爷帮二人推开门,卡座里面已经坐着两位浓妆艳抹的舞小姐,姿色正如王经所说,都算饮得杯落。

在香江,进夜总会当舞女是合法的。正所谓笑贫不笑娼。

港岛人对于这方面,还是看得比较开的。甚至还有不少关于舞小姐的电影,将其作为正面形象来刻画。

例如《现代应召女郎,《星星月亮太阳,《午夜丽人。

包括钟楚虹,张曼玉,郑玉玲,张敏等一众一线女明星,都出演过类似的角色。

讲真,最近一直用看书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安卓苹果均可。】

舞小姐们只要陪着唱唱歌喝喝酒,让客人抽下水,一晚上就能赚到正常人一个月的薪水。

如果肯不挑客,躺身子,不用几年就能买一套房子。

甚至夜总会,酒廊的扫地阿姨,收小费都能赚得盆满钵满。

这也驱使着更多贪慕虚荣的女孩子禁不住诱惑,自愿来做这一行。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哪有那么多逼良为娼。

李逸对舞小姐也并无偏见。本着来都来了,摸几把也正常的心态,他刚想上手。

可是一想到王经这个死胖子,今晚这张单肯定是开公数。他便收回手,危襟正坐。“今晚你请?”

王经见占不到便宜,脸色也夸了下来。不过还是嘱咐两个舞小姐倒酒拿果盘。

一晚上几千的消费,他王胖子还请得起。

李逸站起身,先扫视一圈。毕竟今晚来这里的第一要务,还是要找取景地。

至于王经,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经开始上手了。

“这个禽兽!”李逸暗骂一句,坐下之后,很自然地将手撘在了其中一个舞女的大腿上。

二人随即聊起了电影工作室的事情。

《青蛙王子已经在前日下画,最终票房定格在了1502万。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页>>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