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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三章 亦凡人(2/2)

作者:论如是
之后,舒中除了注意到了称呼的问题之外,还回忆到了舒家几次把刘大地主给的工作办坏的经历。

曾经有一次,刘大地主的命令是让舒三到县城里找一个姓马的大娘要债。

刘管家选定负责去要债的,是舒中的父亲舒三。

马大娘是县城里的一个寡妇,一个人开家小杂货店,卖些小东西,养活自己,也养活自己的女儿马小妹。

马大娘与人为善,马小妹聪明伶俐,马大娘的杂货店生意也就很不错。

马大娘当然不敢欠刘大地主的债不还,也实际不需要欠任何人的账。

有一年,马大娘进货的时候,工坊的老板对马大娘说,货钱可以先不给,等卖出去了再给钱。

马大娘原本是不同意的,说自己并不差这些货钱,欠着总是不好。

工坊的老板却执意不要,说这些钱并不要利息,马大娘信誉极好,理应可以先拿货再给钱。

马大娘还是觉得不妥。

工坊的老板又说,他想让马大娘赊购货物,也是为了自己考虑,现在工坊的生意也不好做,竞争激烈,供方老板就想通过赊购来吸引客户,他希望马大娘赊购了之后,可以替他宣传。

马大娘想到工坊老板一直对自己不错,卖给自己的货价一向公道,就答应了供方老板。

工坊老板又说,虽然自己绝对信得过马大娘,但做生意,还是要规矩一些,马大娘要给他留一张欠条,等交货款的时候,欠条还给马大娘。

马大娘觉得这样规矩办事是最好的,就留了个欠条。

欠条也写得很规矩,只写着“马大娘欠货款白银五两”,除此之外,就只有马大娘的签名,以及日期。

欠条的内容是工坊老板写的,签名是马大娘自己签的,马大娘还按了手印。

但是,到了后来,这个欠条不知怎么,就到了刘大地主手里,而且欠条上被加上了利息的内容,利息自然是极高。

若是算上利息,马大娘只能把店卖了,才能勉强还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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