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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一章 斩首示众(1/2)

作者:西关钛金
洪武八年九月初三...朱朗带着自己的十艘福船回应天了...在朱朗的船上有休县县令周段奕,廖家人杰,至于那位霍虎已经被朱朗给砍了。

因为不砍不行。

都知道斩首基本上会定在秋天,因为这是顺应天时的做法。春夏是人间万物生发的季节,生机勃勃,万物葱茏,这个时节起了杀心,是逆时令而行。

秋季的处暑,是天气由炎热向凉爽的过度,是阴的开始,古人认为此时充满了肃杀之气。秋天处决犯人,即是为了顺应天地的肃杀之气而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

只是这次朱朗却提前动手砍了霍虎,没有办法,这位霍虎祸害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霍虎家中有兄弟七人,他排行老三,他的童年在祖籍山东度过,祖父与父亲是当地有名的匪徒。长辈的言传身教与家庭的耳濡目染,让他从小养出一身匪气。

坏事做多了,就有麻烦找上门。霍虎的爷爷和父亲用土匪的身份横行了一辈子,最终在一次打家劫舍中,被当地官府逮了个正着。

当时处于元朝末期,社会动荡,各地大小起义不断,匪患猖獗。

这個时候,元朝的皇帝下令剿匪,各地官府纷纷响应。

可以说,霍虎的爷爷和父亲正好撞在枪口上。两人被抓获后,直接作为当地的典型,处以极刑,以儆效尤。

这件事情让霍虎的母亲打击不小,为此还重病一场,不久就撒手人寰。只留下当时年仅八岁的小霍虎,独自面对这个复杂的世界。

无父无母的霍虎,没人疼没人养,在街上来回流浪,几次差点饿死。

不过霍虎并非一个甘于此的人。他跟着一个亲戚南下找活路,在江南这块土地上琢磨着生存之道。

初到苏州,日子也没有好过到哪里。身无长物,又没有一技之长,为了吃饭,只得在一个富户人家里做苦力。

都说,人只有在现实不如意的时候,才会想念过去。如今讨生活的艰难,让霍虎更加怀念小时候,父亲靠着抢劫剽掠带着全家人吃香喝辣的日子。

想想当年的美酒肉食,看看如今的粗茶淡饭,霍虎不再迷茫,认准了自己的人生方向...重操旧业,做水匪。

干净的钱不好赚,好赚的钱不干净。霍虎走了这一步,就再无回头路。

刚开始霍虎进了一个规模比较大的“水匪”组织,很长一段时间不得重用。可是他从小在匪窝里摸爬滚打,深谙匪窝的“潜规则”。

寻了一个月黑风高不见五指的夜晚,霍虎只身潜入当地一农户家中。第二天早晨,他把男主人的头颅扔在了水匪头子面前。

这一年,霍虎十五岁。在大部分同龄人还在读书撒娇的时候,他已经凭着心狠手辣取得了水匪头领的认可。

这件事以后,他仿佛是摸清了水匪窝的生存之道:善武为上,狠辣为尊。自此,他在每一次杀人劫船中,都表现得极为“出色”,将这八个字发挥到了极致。

水匪头子也越来越看好这个年轻有为的小伙子,把他当作自己的左膀右臂,当作自己冲锋的利刃。

殊不知,剑有双刃,越利的剑,伤到主人时越容易致命。

在一次集体行动中,看时机成熟,霍虎趁着混乱的场面,在老大背后连刺数剑,剑剑入心,水匪头子将其当场击毙。

他淡定自若,转身就自封老大,并许下以后会带着各位弟兄喝酒吃肉,大家一起搂美女入怀。

他不像黄八子一样有底线,这个霍虎从来就不知道底线,每每劫到一艘船,基本就是男的全部杀死,女的全部带回,等玩腻了,再全部杀死,无一例外,无一活口。

在这个霍虎手中死掉的亡魂,最少也有上千人,并且很多人都属于那种死不瞑目的,这样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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